各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经中共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党委”)研究并报机 关党委批准,现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党支部“三会 一课”制度》 《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督查工作办法》 《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党员管理 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发展 党员工作制度》 《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等10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群众监督电话:0531-8289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