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注册
登录

密码:

用户名: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山东省社科联《关于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4


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

  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以下简称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由市、有关企业、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省级社科研究机构,省直部门相关负责处室向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申报。每个申报单位限报突出贡献奖人选和学科新秀奖人选各不超过3名。

  (一)个人申报:参评人员在山东省社会科学数据中心(网址www.sdssdc.com)申报系统注册并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上传相关附件。

  (二)组织推荐:由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组织初选,并将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拟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拟推荐的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

  (三)单位网上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单位在山东省社会科学数据中心申报系统进行网上推荐,填写推荐意见,生成并下载打印申报表,分别由申报个人签名、单位签字并盖章。

  (四)报送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由所在单位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省评奖办。报送所需材料:

  1.《申报表》一式5份(每份附近期2寸免冠照片),推荐单位盖章。

  2.代表性研究成果报送不超过5件。著作和论文报送形式为原件1套;项目报送形式为结项报告1份;领导批示报送形式为原件(无原件可用复印件)1份;实践采用报送形式为文件原件(无原件可用复印件)1份;音像类成果如经省级以上媒体播放,并有相关版权、著作权证明的,可报送光盘。评审工作结束后,上述材料由报送单位取回,退还参评者。

  3.研究成果和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原件及项目立项书、结项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

  4.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申报人需将《申报表》中填写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统一格式为:(1)封面字样“2021年度(第十五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申报材料”;(2)目录;(3)按目录装订相关材料:①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得奖励的,按奖励级别最高的只计算一次);②工作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③著作类成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CIP核字号验证[在中国版本图书馆(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www.capub.cn/)自行验证并下载],1500字以内的介绍;④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全文;⑤领导批示复印件、实践采用文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⑥项目立项书、结项书复印件;⑦音像类成果需复印省级以上媒体播放单位相关版权、著作权证明,800字以内的主要内容介绍。

  5.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或企业工作人员征求意见表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山东省社科评奖专用”)。

  7.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有关情况统计表。

  二、参评人选与范围

  突出贡献奖: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截止到2021年9月13日)的省内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科研究机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学者和管理工作者。

  学科新秀奖:年龄在39周岁(含)以下(截止到2021年9月13日)的省内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科研究机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实际工作部门的青年学者和管理工作者。

  在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申报突出贡献奖。在职市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除编制在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科研等单位的,不得申报学科新秀奖。

  三、评选条件与标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遵纪守法,有高尚的学术品德和职业道德。

  具体标准如下:

  突出贡献奖: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工作成绩突出,研究成果丰硕,在某一学科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获得过5项(含)省部级以上社科成果奖励,其中至少有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第一作者)。

  学科新秀奖: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正式出版、发表、完成过5项(含)以上重要科研成果,获得过至少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第一作者)或至少2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三等奖(第一作者)。

  已获得过突出贡献奖或学科新秀奖人员,不得再次申报同一奖项。

  四、申报和报送时间

  2021年9月22日—10月12日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逾期服务器不开放;10月15日前报送参评人员书面材料。报送地点:济南市舜耕路46号省社科联南楼607室。

  五、联系人

  报送材料联系人:曹佃勋 联系电话:0531-82866285

  网上申报联系人:峰 攀 张秋萍 联系电话:0531-82866376

  附件:

  1.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评选奖励实施细则

  2.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网上注册、申报流程说明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4.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有关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关于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申报推荐的通知.pdf
1.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评选奖励实施细则.pdf
2.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网上注册、申报流程说明.pdf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doc
4.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有关情况统计表.xls



版权所有: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 鲁ICP备19027497号 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84号